香港新法律严打垃圾邮件 违者罚100万5年监禁
时间:2007-06-05 21:03:1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出处:技术无忧
中国香港政府最近通过新的法律,旨在对发送垃圾营销电子邮件者施以重罚,违反者面临最高100万港元的罚款和五年监禁。
新法律禁止发送的各种电子营销信息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以及自动录音。如果属于违法发送垃圾营销信息,违法者可以被罚款最高100万港元,面临五年监禁。
香港政府工商科技部门的官员表示,新制度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7月1日开始。
按照新法律,任何人不得使用“字典式”或者“暴力攻击”的方式发送垃圾电子邮件,即自动采用软件产生发送对象的电子邮箱,也不能用软件在互联网上收集电子邮箱。
另外,如果黑客控制他人电脑,并且利用其电脑发送垃圾邮件,此举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新法律也禁止在隐藏主叫号码的情况下向手机用户播放录制好的营销广告音频。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此处只显示部分留言 点击查看完整评论页面